开启左侧

[复试&调剂&拟录取] 浙江大学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制链接]
破釜沉舟 发表于 2021-3-17 20: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浙江大学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长:李晓明、夏标泉   副组长:柯越海、方向明、陈周闻、徐凌霄
  员:  巍、王红妹、沈  晔、吴志英、虞  洪、毛建华、谢志坚、
应颂敏、邵吉民、吕黎江、蒋笑莉、陈君芳、项美香、丁国庆、吴瑞瑾、
邹朝春、朱赴东、江路华、马振秋
申诉联系人:
江老师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8025     Emailjiangluhua@zju.edu.cn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我院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按招生目录中所列研究方向复试,按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培养,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由于各专业研究方向间生源不平衡,学院确定各专业研究方向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1.5(部分招生数较少的专业研究方向可适当放宽)。基本分数线要求参见《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生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根据学校政策,“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注:复试名单及各专业研究方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按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和名单时,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则;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之后录取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
医学院复试时间安排(具体见附件3)在319日~325日,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安排由相应学位点确定,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进入复试的同学,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通知,如有变更参见附件4说明)。
复试要求:
1. 各学位点在正式复试前告知今年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先向考生公布本学科招生名额,具体复试流程和要求。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将另行安排签署确认书。(特别提醒:拟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自愿选择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培养的考生、自愿选择合作医院和附属医院联合培养的考生需另签协议,相关招生事项在相关专业复试时会有说明,提请各位同学关注
2.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评测、专业知识、观察和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四部分,可以采用考生自我陈述结合专家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3. 考生根据附件5做好视频面试准备,具体材料提交的要求、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根据各学位点复试安排进行。
四、调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3.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具体调剂要求和信息参见附件3
五、录取
学院根据招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 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除支教和留校从事思政工作的免试生外,不再录取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在“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学生证、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5)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严格按承诺书内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
注:(2)、(3)、(4)、(5)相关考生届时可在官网查询具体名单。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详见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七、体检
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5日前寄到我院(邮寄地址及邮寄电话详见调档政审函)。体检不合格者给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0571-88208117 yxyjsb@zju.edu.cn
八、调档、政审
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的院级党组织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政审函》和《政治审查表》。应届毕业生交回原就读本科院校,往届生交回原档案单位填好后按调档政审函要求时间前寄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21317
转自官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版主。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图文
热门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在线客服

微信扫一扫,择校、咨询、反馈随时联系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卫灿公卫研习社

公卫保研帮

公卫就业帮

卫灿公卫研习社OA

纽盛注册营养师

Copyright   ©2017-2018  卫灿公卫研习社    ( 浙ICP备2020040349号,浙网文(2024)0234-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