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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拟录取] 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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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辔澄清 发表于 2020-6-12 17: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复试时间安排
重要提醒:凡未在规定时间向复试系统提交复试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第一阶段复试
复试对象:仅限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具体名单见本网站《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时间
内容
备注
5月 8-10日
心理测试
见本网站《重庆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生复试心理测试的通知》
5月10-12 日
缴纳复试费
见本网站《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0年硕士生复试费的通知》
5月10-12 日
登录系统、提交复试材料
见本网站后续发出的《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
5月8-16 日
在线测试等复试前准备
见《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及各院系具体安排
5月15-20 日
复试、公布拟录取名单、确认拟录取
见各院系具体安排
(二)第二阶段复试
复试对象:符合我校调剂政策且取得我校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
申请方式: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第二阶段复试流程同第一阶段,具体安排见《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复试通知》及各院系通知。第一阶段已完成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的考生无需重复完成心理测试和缴费。
二、复试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复试需要提交的材料
1.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必填)”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提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 非必填材料:所有材料按照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非必填)”
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复试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提前做好系统测试
请考生尽早登录复试系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网络复试规范》进行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复试场所和设备。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各院系将启用备选复试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各院系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缴纳复试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3]3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硕士生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生。复试系统使用费由学校承担。请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0年硕士生复试费的通知》规定的流程交费,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五)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发送到院系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
(一)因复试时间可能与考生返校时间重叠,望考生合理安排返校行程,同时注意与报考院系加强沟通,以免影响复试。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若考生隐瞒不报,一旦发现,无论在录取任何阶段,均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若录取后因此无法完成学业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将合同原件于入校时交各院系。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于9月中旬前以机要或EMS形式寄送,不接收本人自行递交档案。
重要提醒: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因今年采用远程网络形式复试,学校的招生政策、复试办法可能会随疫情防控进程和复试进程做出调整,调整后的政策如与本通知抵触的,以最终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理解!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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