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您报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中国疾控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并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中国疾控中心2021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195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6名(招生情况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招生类别 研究生类型 | 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术型硕士 (全日制) | 1001基础医学 | 100102免疫学 | 100103病原生物学 | 100106放射医学 | 1004公共卫生 与预防医学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100405卫生毒理学 | 专业学位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1053公共卫生 | 105300公共卫生 |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免生招生简章请查看中心网站。 没有招到推免生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 三、报名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中心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初试 (一)考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 2020年12月27日上午 | 业务课一:报考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试科目设置 (1)基础医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611)生物综合(300分):包括病原生物学(150分)、免疫学(100分)、分子生物学(50分); ②(612)放射综合(300分):包括卫生统计(必选,150分)、放射卫生学(150分)或辐射防护学基础(150分)(放射卫生学和辐射防护学基础任选一门); ③(613)卫生综合(一)(300分):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设置: (353)卫生综合(300分):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 5.有关参考书目说明 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 参考书目 科目编号 | 命题科目 | 书名 | 主编 | 出版社 | 备注 | 353(613) | 卫生综合:流行病学 | 流行病学 | 詹思延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353(613) | 卫生综合:卫生统计学 | 卫生统计学 | 李晓松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医学统计学 | 孙振球,徐勇勇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4年 | 353(613) | 卫生综合: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孙长颢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版 | 中国营养学会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 353(613) | 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 | 环境卫生学 | 杨克敌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353(613) | 卫生综合:职业卫生 |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 孙贵范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8版 | 611 | 生物综合-病原生物学 | 病原生物学 | 石佑恩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2版 | 611 | 生物综合-分子生物学 | 医学分子生物学 | 周春燕 冯作化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2版 | 611 | 生物综合-免疫学 | 医学免疫学(第六版/本科临床/十二五规划) | 曹雪涛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6版 | 612 | 放射综合-卫生统计学 | 卫生统计学 | 方积乾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第7版 | 612 | 放射综合-放射卫生学 | 放射卫生学 | 姜德智 | 苏州大学出版社 | 2012年6月第5次印刷 | 放射卫生学 | 涂彧 | 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 2014年出版 | 612 | 放射综合-辐射防护学基础 | 医用放射防护学 | 洪洋、谢晋东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2011年出版 |
(二)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2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如有变动请关注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五、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2021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21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及我中心调剂阶段相关工作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中心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有违背诚信情况将记录《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中心在复试录取阶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九、录取 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招收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中心、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收取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学制3年。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助学金,非定向每生每学年12000元,定向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四)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我中心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津贴。 学费、奖助学金、“三助”岗位相关情况以当年国家相关政策及我中心相关规定为准。 十一、转档与就业派遣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心,自愿办理迁移本人户口手续;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不转入中心,按三方定向协议就业,中心不接受户口转入。 十二、住宿情况 中心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十三、有关说明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简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 001 | 中心机关 | 田老师 | 010-58900576 | tianyy@chinacdc.cn | 002 | 传染病所 | 崔老师 | 010-58900713 | cuiyao@icdc.cn | 003 | 病毒病所 | 陈老师 | 010-58900664 | chengjia@ivdc.chinacdc.cn | 004 | 寄生虫病所 | 俞老师 | 021-64667407-608 | yuch@nipd.chinacdc.cn | 005 | 艾防中心 | 曹老师 | 010-58900921 | caoyanhua@chinaaids.cn | 006 | 慢病中心 | 尹老师 | 010-63028261 | yinhongman@ncncd.chinacdc.cn | 007 | 营养与健康所 | 曹老师 | 010-66237035 | caoqy@ninh.chinacdc.cn | 008 | 环境所 | 赵老师 | 010-50930148 | zhaoxin7@nieh.chinacdc.cn | 009 | 职业卫生所 | 张老师 | 010-83132193 | zhanglin@niohp.chinacdc.cn | 010 | 辐射安全所 | 王老师 | 010-62389691 | wangziwei@nirp.chinacdc.cn | 011 | 改水中心 | 陈老师 | 010-69718143 | chengl@ncrwstg.chinacdc.cn | 012 | 妇幼中心 | 胡老师 | 010-62170912 | hushichen@chinawch.org.cn |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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