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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拟录取] 2023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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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ky 发表于 2023-5-10 11: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扬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招生指标及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需要接收调剂。为做好调剂工作,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调剂缺额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全日制
296
7
100405
卫生毒理学
全日制
296
2
105400
护理
非全日制
339
13
✱学院调剂复试单科线参照国家单科分数线标准
注: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只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接收调剂时间
2023年4月6日上午9:00-4月7日上午9:00,我院将及时在国家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信息。
四、复试办法
线下复试,要求同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4-82053853
五、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登录调剂系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学院及时登录调剂系统为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4.校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六、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原则上均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在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不调人事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2.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专业课考核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复试费缴纳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现场复试考生在考试前须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复试费。
4.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院具有最终解释权。
                                                                    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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